省级继续教育基地授权单位 常年提供全省通用学时证明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文件的要求,2017年起,参加继续教育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每个年度须满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18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继续教育学时不达标的,不能申报职称评审。
为了给宁波各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便捷的学习方式和实用有趣的课程,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推出了移动端微课程继续教育项目,请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及时通知近5年需要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学习。
◆移动端+微课程学习模式,内容短小精练,活泼有趣,随时随地学,点点手机拿学时。
◆公需课+专业课内容矩阵,可一站式完成公需课+专业课的学习。
◆免费提供职称申报咨询服务,为注册学习的学员免费提供个性化的《职称咨询报告》。
一、继续教育学习对象
今年及未来5年内准备参加职称评审的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时证明
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手机平台)学习所修得的继续教育学时,可获得全省通用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1、公需课的学时数据导入到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由学员自行登录查询、打印学时证明。
2、经济专业课的学时数据导入到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由学员自行登录查询、打印学时证明。
3、建设工程专业课:获得浙江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4、工程系列专业课:获得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宣传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5、新闻出版广电专业课:获得浙江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三、收费标准
课程学费由学员根据实际需求自行决定购买。联系电话:0574-6558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