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①相关职业:社会工作者、社区事务员、统计调查员、物业管理员等,下同。
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社会学、治安学、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工作、公共事务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社区矫正、治安管理、民政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管理、民政服务与管理、社区法律服务、社会保障事务、物业管理等,下同。